编号:2007010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乐土资出让告字[2007]14号
经乐清市人民政府批准,乐清市国土资源局委托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以拍卖方式公开出让乐清市北白象镇前西漳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土地坐落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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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m2)及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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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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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
年限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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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买保
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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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叫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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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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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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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
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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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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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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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高度(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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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层数(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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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白象镇前西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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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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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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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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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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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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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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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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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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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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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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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①建筑面积≤32564m2不包括地下室和架空层,地下室只做停车及配套设施用房,地下室建设必须按人防规划要求进行,其建筑面积在方案会审时确定,架空层只能做公共活动空间;住房总面积中,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70%以上;住宅面积净密度≤28000m2/ha;住宅建筑套密度≥259套/ha。具体有关参数详见乐清市规划建设局文件(乐规建[2007]307号)。②地下室及房地产其他公共配套设施不得出租、转让和抵押,不得分割登记。③执行国家关于房地产有关宏观调控政策。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三级以上(含暂定三级)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均可参加竞买(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若非本市范围内的企业竞得该地块后,应在本市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并在竞买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等内容,该新公司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一个月内注册登记,竞得人出资比例不低于51%。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并设有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07年12月18日至2007年12月20日,到乐清市招投标中心获取。
五、申请人可于2007年12月18日至 2007年12月20日,到乐清市宁康东路1号农行大厦西裙房向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和竞买人申请报名截止时间为 2007年12月20日16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乐清市招投标中心将在2007年12月20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7年12月21日10时在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二楼大型会议室举办。
七、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
(1)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4)申请人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
(5)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6)企业资质证书;
(7)拍卖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如下:
联系地址:乐清市招投标中心三楼329室
联系电话:62591296、62591298
开户单位:乐清市招投标中心投标保证金
开 户 行:农行乐清市支行营业中心
账 号:19-270101040011289
乐清市国土资源局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