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产权转让公告
(2023)第26号
经批准,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将平阳县城东新区智慧停车项目开发运营权以拍卖方式进行公开转让,具体组织实施由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及起始价:平阳县城东新区智慧停车项目开发运营权,总车位8971个,开发运营权出让年限20年。
停车位所属位置 |
停车位数量 (个) |
出让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平阳县城东新区 |
8971 |
20 |
59441.01 |
1500 |
注: 本标的出让合同签订时需缴纳履约保证金1000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条件要求:
1、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不可以联合申请。
2、竞买人如为平阳县境外注册的企业,竞得后需在平阳县境内注册设立由竞买人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并在平阳县区域内开设银行基本账户,以新设立的独立法人全资公司与出让方签订《平阳县城东新区智慧停车项目开发运营权出让合同》。
三、转让方式:拍卖转让
四、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
展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 9 月 27 日止。
展示地点: 标的现场(本标的所在地交通运输环境较为复杂,竞买人务必亲临现场勘察)
五、申请(报名)时间:2023年 9 月 25 日至2023年 9 月 27 日17 时(工作日);
拍卖时间:2023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
申请(报名)地点、拍卖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环城路路口和谐嘉园)。
六、申请时应提交的材料:
1、法人申请:法人单位有效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2、自然人申请: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3、其他组织申请:该组织合法存在的有效证明文件、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保证金交纳凭证;
注: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七、保证金缴入账户:
开户名: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2010 0009 0038 285;开户行:平阳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账 号:3636 6149 0485;开户行:中国银行平阳县支行营业部
账 号:3300 1627 1270 5998 8888;开户行:建行平阳支行营业部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3年 9 月 27 日16时。
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本次拍卖的详细资料和有关事项详见拍卖文件。
九、咨询电话: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 63765588
平阳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8105292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科(保证金) 63193058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产权科 63193022
十、网址: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53018/index.html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