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2011003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1)2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苍南县芦浦镇鉴后西C12出让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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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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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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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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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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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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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
买
保
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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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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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密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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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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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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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块座落于芦浦镇龙舥公路东侧鉴后西段、江南高级中学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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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总用地面积为6666平方米(10亩),出让面积6077.2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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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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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且≥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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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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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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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9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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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七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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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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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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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三、参加竞买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开发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的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可申请参加(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外地注册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四、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 1月 12日至 2011 年 1月 24日(节假日休息)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七、申请人可于 2011 年 1月 25日至 2011年 1月 27 日11:00时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2011年 1月27日 11:00 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1年 1月 27日 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11 年 1月 27日15:0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举办。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联系 人: 陈 先生
开户单位: 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苍南县工行营业部 帐号: 1203284029200238885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帐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南县国土资源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1 年 1月 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