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饮您来到 八方拍卖!

  • 平阳县昆阳镇北门花苑2号...
  • 雪佛兰小型普通客车(浙C...
  • 晏公殿巷16-2号房产3年租...
  • 晏公殿巷16-1号房产3年租...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光华塑料设备
  • 苍南县少数民族招待所
  • 苍南县少数民族招待所
  • 侨盛花园地下车库
  • 侨盛花园地下车库
  • 侨盛花园地下车库
  • 侨盛花园地下车库
  • 侨盛花园地下车库
联系我们
尊享专线
(86)0577-88826060
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
公司概况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新闻动态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16-05-03 17:29:35    点击次数:723次    分享到:

苍南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2016)第 4 

经苍南县人民政府苍政发(2016)65、 64 号文件批准,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等二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苍南县国土资源局。地址:灵溪镇玉苍路工人文化宫后南首。具体组织实施有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承办。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地块名称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地块容积率

地块绿地率

地块建筑密度

总建筑面积(㎡)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年)

起始价

竞买保证金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南、学苑路以西、龙腾路以北、龙虹路以东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4309.7平方米,其中代征学苑路道路用地面积1773.9平方米,代征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894.5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8641.3平方米(42.96亩)以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1773.9平方米

<3.0且≥1.0

≥20%

<40%

7-02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85923.9平方米,其中商业、商务、康体娱乐用房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深度不超过15米。7-02地块与地块代征地块学苑路地下空间联合建设,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6]规划条件24号为准

7-02地块商住

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

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为50年

16325万元

3265

万元

苍南县龙港镇世纪新城片区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

龙港镇世纪大道以南、白沙河大道以西,龙腾路以北

规划总用地面积为31983平方米,其中代征路道路用地面积1960.8平方米,代征公园绿地用地面积3160.1平方米,出让面积为26862.1平方米(40.29亩)以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用地面积1743.5平方米

<3.0且≥1.0

≥25%

<35%

7-12地块计入容积率的总建筑面积<80586.3平方米,其中商业<16100平方米。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深度不超过15米,地下室顶板深度需满足市政地下管线的敷设要求。7-12地块可利用地块代征学苑路部分地下空间配建停车库。具体技术指标以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拟订的规划条件通知书[2016]规划条件25号为准

7-12地块商住

用地,学苑路地下空间属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

住宅为70年,商服为40年,街巷用地(停车库用地)为50年

15322万元

3065万元

其他要求及事项:①7-02地块竞得人需在沿街底层无偿配建一处建筑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的社区居委会用房,一处不少于20平方米的社区警务室,一处不少于50平方米的公共厕所,一处不少于100平方米的邮政所用房提供给龙港镇人民政府;②以上地块代征公园绿地和代征道路由竟得者出资建设,无偿提供给龙港镇人民政府,工程施工图需经龙港镇人民政府审核通过;③若苍南县世纪新城片区7-0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7-12地块及学苑路地下空间的使用权由同一建设单位取得,地下室可以联通或合建。以上各宗地块拍卖(挂牌)均不设底价。

二、出让地块概况和经济技术指标:

三、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必须符合本地块确定的规划设计条件和要求。

四、参加竞买对象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或存在欠缴土地价款、闲置土地、囤地炒地等土地违法违规行为的,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禁止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参加;以及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禁止参加)均可申请参加竞买,若申请参加竞买单位为房开公司的,其开发资质应为三级以上(含三级及暂定级),外地注册的法人、其它组织竞得后,须在苍南注册成立具有相应开发资质的全资房开公司进行开发建设。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六、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应详尽了解本次出让地块现状,提交拍卖申请视同对本次出让地块的现状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七、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6年5 月3 日 至 2016年5 月 10日(工作日)到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八、拟参加拍卖申请人必须于 2016年5 月11 日至 2016年5月13 日11:00时(工作日,向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的文件,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6年  5 月 13 日11:00时。(保证金必须以竞买人名义交纳;竞买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保证金不得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

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 2016年 5 月 13日11: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6年 5 月 13 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办。

九、在拍卖竞买申请截止时,如该宗地块有效竞买人少于3家的,则该宗地由拍卖方式出让转为挂牌方式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自 2016年 5 月  16日至2016年 5 月 27 日15:30时。从挂牌之日起,继续接受申请,申请时间为2016年 5 月 16 日至2016年5  月 27 日11:00时。交纳挂牌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至2016年  5 月27 日11:00时。原已取得该宗地拍卖竞买资格的,可继续参加挂牌竞买无须重新办理挂牌竞买申请。

经审查,参加挂牌出让的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16年 5 月 27 日11:3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2016年 5 月27 日15:30时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交易大厅举行挂牌出让会。

十、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2、(拍卖)挂牌成交价即为该幅地块的地价款,包括土地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和土地开垦费。不包括耕地占用税、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等税费,竟得人须另行支付。

十、联系方式与保证金账户

联系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   0577-68708510    68708526     

开户单位:苍南县财政局土地出让金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建行苍南灵溪支行     账号: 33001627268053001691

                          

 

  苍  南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苍 南 县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20164  月 23  日

返 回

地址:温州市飞霞南路飞霞大厦三层  邮编:200085  电话:(86) 0577-88826060、88866161  传真:(86)0577-88826060

邮箱:shpai@paimai.sh.cn  客服电话:(86) 0577-88826060

Copyright 2005-2014 温州八方拍卖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浙ICP备2024058556号-2

技术支持:捷点科技